一、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涉外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决定,负责指导和协调校内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。
二、负责制定学校涉外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三、负责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四、负责接待来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国(境)外友人,统一指导和协调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的涉外接待工作。
五、制定学校团组出访、考察及涉外学习培训计划,并负责有关具体工作的实施。
六、负责我校英文网站、涉外宣传资料的起草、翻译、审核等工作,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外事教育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校各类涉外活动的审批和监督工作。
八、负责外籍教师(专家)的聘请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九、负责招收留学生的宣传工作及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我校师生出国(境)留学、参加学术会议、游学、参加国际比赛等的申请、组织报名、选拔、资格审核、手续办理等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和参与我校公派出国(境)留学人员的选拔和资格审核工作。
十二、拓展与国(境)外高水平大学的交流,引进国(境)外优质教育资源,探索多种模式的国际合作办学机制,开展全方位、宽领域、多形式的教育合作,以国际化推动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及特色学科与专业的建设。
十三、组织开展各类国(境)外学术交流活动,推动学校与国(境)外高校的校际学术交流。
十四、积极开办优质的中外合作项目,并负责办理相关外事手续,协同国际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部门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,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,处理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事项等。
十五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。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