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关于申报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

2023年03月14日 09:27 李慧 点击:[]

校内各部门:

根据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》(留金项〔2023〕3号),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(以下简称西部项目”)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实施对象及基本条件

1.我校在编教职工;原则上,申请人应已经在校工作一年及以上。

2.热爱中国共产党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,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

3.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,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,亦可申请本项目,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。

二、项目类别、留学期限及附加条件

具体条件、项目类别、留学期限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网,在“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/地方合作项目专栏”查阅。

三、报名方式

(一)申请人预报名

今年拟申请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教职工,请填写附件2《重庆财经学院2023年西部人才项目出国留学报名表》,由所在部门外事秘书汇总,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,务必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纸质版到行政楼2310办公室,并以“部门+姓名”命名附件及邮件名,发送到邮箱 1149095453@qq.com。

(二)申请人正式报名

获部门同意的申请人于2023年5月1日起,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://sa.csc.edu.cn)进行网上报名,按照《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(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/地方合作项目)》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,纸质材料应以最终在系统内提交的版本为准,确保纸质材料右下角编号与系统校验码一致。

四、选拔办法

采取推选单位、市教委、国家三级选拔体系,即由我校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,由市教委负责受理申请、组织审核,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、确定录取名单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外语合格条件认定。

为配合“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”的政策要求,对2023年西部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,具体见附件1。

(二)关于有关国别申请、派出注意事项。

申请人应认真查阅“有关国别申请、派出注意事项(访问学者类)”(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2545)相关要求,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。如: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及瑞士卡罗林斯卡医学院不接受通过“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”的申请,只接受合作奖学金人员赴该校学习、进修。

(三)留学日期。

2023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24年12月31日,故在系统内填写留学日期应介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间。

(四)留学受理机构。

申报人员应选择“重庆市教委”为受理机构。

(五)邀请函。

申请人应提交拟留学院校(单位)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扫描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扫描件,使用拟留学院校(单位)专用信纸(文头纸)打印,由拟留学院校(单位)主管部门负责人/国外导师签字,原则上应为无条件邀请函,应包含留学人员基本信息、留学身份、留学时间、工作语言等核心要素。

常见问题如下:

1.非正式邀请函(如使用邮件、非邀请单位专用信纸等);

2.缺少被邀请对象姓名全拼、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;

3.邀请函留学身份与填报留学身份不一致;

4.邀请函已过期,或超出项目资格有效期,或对留学时长表述不明确;

5.缺少对资金资助情况的有关表述。

6.邀请单位名称与系统填报留学单位名称不一致(如University of Miami与Miami University系两所不同学校)。

(六)外方合作者简历。

主要包括合作者的教育、学术背景;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、论文发表情况;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,原则上不超过一页。外方合作者简历须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。

六、材料提交要求

请申请人于2023年5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:

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(含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及上传到系统的佐证材料,一式一份,按照申请材料顺序左上角单钉装订,须加盖骑缝章);

七、其他

项目申报校内咨询人:石转转、李慧

联系电话:023-88968693

充分利用好国家公派留学平台和途径,选派教师出国访学,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,对于拓展视野,提升教学科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。因此,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,结合本部门教师队伍培养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,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申报。  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2023年3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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