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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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职责

(一)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班子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涉外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决定,统一指导和协调校内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;

(二)制定学校涉外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;

(三)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等,并组织实施;

(四)各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涉外活动的审批与监督;

(五)接待来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国(境)外友人;

(六)负责外籍教师(专家)的聘请、手续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;

(七)牵头制定学校团组出访、考察及涉外学习培训、研修计划;

(八)办理学校教师因公临时出国(境)手续;

(九)负责学校公派出国(境)留学人员的选拔和资格审核;

(十)受理教师因私出国(境)申请与备案;

(十一)负责拓展与国(境)外教育机构、企业等的交流与合作平台;协助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项目管理,并对具体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,以及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;

(十二)负责学生短期学习交流项目、交换生项目的管理与实施;

(十三)负责国际学生的手续办理,并协助培养单位做好其日常管理工作;

(十四)负责建设、维护、更新学校英文网站,审核对外宣传资料;

(十五)完成其他涉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事务。